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我国各级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重视残疾人工作,相继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扶助政策措施,在解决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受身体障碍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广大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着重就如何有效地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我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状况
就业是人生之本,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使所有贫困残疾人走向富裕是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和发展权,既是残疾人及其亲属最迫切希望解决的一个难题,也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就业,他们的经济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地位才能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随着我国就业结构调整和市场竞争日趋加剧,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残疾人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许多身体健全人的就业问题尚难以得到很好的解决,残疾人就业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多年来,我区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动员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促进残疾充分就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我区50万人口中,约有3.2万残疾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4%,处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大约为20764人,城镇2169人、农村18595人。目前,已有16391人实现了就业,其中城镇残疾人就业1045人(按比例就业224人、集中就业493人、灵活就业328人),农村残疾人就地从业15346人,就业率为79%左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人人参与扶残助残活动的社会氛围尚不够浓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开展的难度首先表现在认识上,对此,社会上普遍存在以下两个思想误区:一是认为扶残助残是政府或某些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安排残疾人就业都是那些福利企业的事,自己没这个义务。事实不然,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各个部门都要服从的大局,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更需要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因此,我们要利用“全国助残日”等活动时机,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城乡街区的宣传橱窗、宣传横幅,广泛深入地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以及各级扶残助残文件精神,大张其鼓地宣传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引导大家认识到,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也是使广大残疾人融入社会、脱离贫困的迫切需要,从而营造人人积极参与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2、安排残疾人就业难度大。尽管国家规定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录用残疾人,但是由于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残疾人自身的困难,因而在求职时有相当的困难。市场经济条件下,减员增效是企业的内在要求,企业在经营状况良好时通常会创造新的岗位,但企业也有可能为了提高竞争力,即使在效益增长时还减少劳动力,内在残疾职工就成了首选淘汰目标。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存在以下几种偏差:一是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有抵触;二是基层发动不深入,思想有疑惑,对安排残疾人上岗不理解;三是残联唱成“独角戏”,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四是工作重布置轻督促,形成工作年年抓但年年难有突破的被动局面,影响并制约按比例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深入开展。对此,我们要借助《残疾人就业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研究出台我区具体操作办法,以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目的,收缴保障金为手段,进一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激发他们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热情。
3、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从整个社会就业形势来看,由于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新生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实际矛盾普遍存在,对残疾人劳动就业造成了较大冲击。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国家新的税费政策出台后,有时也存在一方面残疾人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部分需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找不到残疾人的现实情况。为此,我们各级劳服机构要把残疾人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服务管理融为一体,要在依法做好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同时,把重点放在技能型人才培训上,对本地企业人才需求和残疾人技能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结合社会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搞好残疾人技能培训,切实发挥用工单位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4、部分残疾人的就业观念有待转变。目前社会上,部分残疾人的就业思维仍十分陈旧,很多人还停留在进厂入店的安置上,认为只有进了机关、入了单位才算真正的安置就业;还有部分残疾人对就业的期望值过高,存在眼高手低、挑肥拣瘦等现象,能从事的工作不愿做,好一点的工作又做不来,对一些工资稍低的岗位,宁肯闲着也不愿去干,影响了就业。对此,我们应注重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激烈的社会就业竞争形势,树立适者生存的观念,勇敢地改变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去适应社会,而不是被动地等待。要以古今中外的残疾名人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向他们大张旗鼓地宣扬立足自我、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创业精神,让他们勇敢地面对现实,树立创业就是最好就业的思想观念,并根据自身情况及当地环境,积极地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从而实现就业的目的。
三、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应着重把握的几个方面
近年来,尽管我们在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社会上仍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许多农村残疾人仍处在无活可干的困境之中,此项工作可畏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及《徐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充分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推动残疾人就业境况的改善。特别是《残疾人就业条例》站在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大局,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各方面都作了规定,明确了政府在安置残疾人就业上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突出了地方残联、劳动、民政部门在做好这项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强调了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体系,为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提供了保障。为此,我们要在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规定和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我区切关可行的政策措施,并切实抓好各项优惠措施的落实,使广大残疾人和用工单位实实在在地受益。同时,我们要以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为目的,依法加大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创业。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残联系统的职能作用,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依托,是深入推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组织保证,也是整个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枢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考核,要认真履行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职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和条件,建立健全各项登记统计制度,对那些有就业愿望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造册登记,同时注意收集社会上有关企业的招工信息,并积极主动地与劳动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引导残疾人与各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使集中就业、分散就业和个体就业齐头并举,实现残疾人广泛就业。
三是要强化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自身能力和就业积极性。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各方面均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就业竞争形势,因此我们要对本地企业人才需求状况和残疾人技能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紧密结合社会和市场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搞好残疾人技能培训,以市场引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针对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农村的实现情况,我们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残疾人实用技能和种植养殖培训,在培训内容选择、课程结构、培训方法等各方面进行周密部署,因地制宜地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要把培训目标定位在培养动手能力和生产一线技能型人才上,使其更加贴近市场、贴近生活、贴近残疾人,要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和种植养殖能手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为广大残疾人进行现身说法,排忧解难,让残疾人切身感受到种植、养殖带来的经济实惠,从而激发他们从业创业的积极性,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同时,我们要在大力扶持的基础上,注重引导广大残疾人树立适者生存的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转变“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地去适应社会,发扬立足自我、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创业精神,并根据自身实际及当地环境,力所能及创办一些洗衣店、缝纫店、修理店等服务场所,从而实现就业的目的。
四是要以政策措施为依据,激发社会各类企业招收残疾人职工的自觉性。为了给社会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鼓励更多的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由现行的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为扩大残疾人就业范围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要在全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消除部分企业对残疾人认识上的偏见,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激发社会各类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贾汪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