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副县长徐卫东同志在该县政府残工委全体成员单位、税务税证工作人员、各镇残联理事长、福利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国会议精神时要求:全县要以《残疾人就业条例》颁布实施和“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契机,扎扎实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是要大力搞好宣传,积极营造和谐良好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宣传效果,使全社会了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使用人单位进一步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政策,理解、支持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市政府令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联、省人行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包括福利企业)一律纳入使用残疾人职工评审范围,促进用人单位接纳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岗位。对未达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坚决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是残联与地税、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经济组织依法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应尽的义务,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法律予于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职责。县残联作为落实责任主体,要认真按照征收程序,做好用人单位评残核定、计算未达比例的用人单位所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为征收提供详实依据。地税部门要重点给予支持,加大代征力度,确保应征尽征,及时入库。财政部门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予算管理,要保证满足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需要,不得而知挪用。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为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益。
四是要切切实实发挥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合适岗位。民政、税务、劳动保障、残联,尤其是民政、税务、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要主动帮助福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搞好服务。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将按照省政府第31号令、市政府第96号令,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向税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立即整改。
五是要切切实实鼓励残疾人个体从业,多渠道扶持残疾人就业。鼓励和引导残疾人通过发挥个人才智,从事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增加家庭收入。
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睢政发[2005]62号文件精神,落实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优惠政策,在核发营业执照、办理有关手续、减免税费和落实营业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和照顾。
各镇政府、残联要认真做好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在选择项目、申办营业执照等方面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劳动保障部门要多开辟一些适宜残疾人的就业岗位,残联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投入,大力开展免费劳动培训,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就业咨询、登记、推介、劳务输出服务,通过购买合适岗位,解决特困残疾人家庭就业问题,采取扶贫基地帮扶的形式,使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六是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全县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并加快残疾人工作的开展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睢宁县残联 邢斯银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