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丰县2007年度残疾人工作暨表彰大会在凤城镇古丰社区居委会隆重召开。副县长、县政府残工委主任丁维军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县残联理事长刘素华作了题为《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开创全县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工作报告。县残联副理事长高志东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县残工委关于表彰全县2007年度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参加会议的还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张朝辉同志,各镇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有关单位和村残疾人协会的代表以及县残联全体人员共70余人。
丁维军副县长首先肯定了2007年全县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政府十分重视、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等工作成效显著,残疾人文体活动日趋活跃,福利待遇、生活条件以及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可喜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县广大残疾人奋斗拼搏的结果,也饱含着各镇、各村(社区)的深切关怀、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以及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无私奉献。他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奉献社会的广大残疾人朋友表示亲切的问候,向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事业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即将受到表彰的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丁维军指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残疾人工作成绩显著,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但是,受历史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残疾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同健全人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残疾人事业基础较为薄弱,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一些残疾人生活还有一定困难,等等。
丁维军要求各镇、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残疾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充分考虑残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差距,在全社会形成扶残助残、关爱残疾人的良好风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丰县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社会文明进步,努力构建和谐丰县。
丁维军强调要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重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制建设。要抓住《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和《残疾人就业条例》颁布的机遇,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就业的措施意见,相应修订我县残疾人就业规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丰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县政府委托县残联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从法规层面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各镇残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要大力宣传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帮扶活动,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在全社会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结合“法律援助证”的发放工作,向残疾人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申请援助程序,让更多的残疾人受惠。要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维权作用,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抓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建设,重点规范镇残联工作机构,选好理事长,做好镇、村(居)委会残疾人联络员的选聘工作。
刘素华理事长的工作报告主要讲了三个问题:一是团结奋进、创新创优,全县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理请思路,明确目标,全力推进丰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总体目标的实现;三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助残工程,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会议表彰了在全县2007年度残疾人工作中凤城镇等10个先进单位和董公海等20名先进个人。
会上,欢口残联理事长郑永云、梁寨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陈家振、凤城镇古丰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刘正启做了经验介绍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