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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3月05日] 来源:新沂残联 作者:王翠芬 点击数: 【字体:大 中 小】【双击滚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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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沂市残联按照省、市残联关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镇,居委会实际和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情况,积极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社会化、规范化要求,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努力健全康复服务体系。新沂市现有各类残疾人6.9万余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6%。为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增强其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的残疾人工作。多年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协作,不断把残疾人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出台优惠政策,狠抓贯彻落实。残疾人康复工作是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的民心工程,康复一人,造福一家,温暖一片。多年来,新沂市残联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拟订了《新沂市残疾人康复就业工作计划》,制定出台了《新沂市残疾人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等政策,努力为有需求的残疾人,特别是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三是依托社会资源,广泛开展康复服务。新沂市依托市红十字会、特教学校、市各个医院等单位,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十五”期间,组织实施了“视觉第一中国行动”,0-7岁聋儿语训等一批残疾人急需的重点康复项目,共完成0-7岁聋儿语训康复53名,白内障复明手术2080例,麻风病患者用品用具523件,假肢装配16例,矫形器装配87例,低视力康168例,发放轮椅车440辆,全市1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四是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康复事业。新沂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协作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摸清康复需求底数。2003—2005年开展了残疾人状况调查,06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市各类残疾人状况和康复需求情况。二是组建了一支由12人组成的助残志愿者工作队,积极开展为各类残疾人助残助耕等服务。三是利用“助残日”、“爱耳日” “盲人节”和“世界精神卫生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进行大力宣传,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咨询等服务。几年来,共发放各种康复知识宣传资料1万多册,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咨询2万人次,回访残疾人家庭1万3千人(次),通过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践,新沂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健康的发展,。 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是实现残疾人 “人人享有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一个好的发展机遇期,尤其要探索、把握和遵循和谐残联机关建设的规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扎扎实实从基础工作抓起,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新沂市残疾人事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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