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第31号令)及《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我市残联领导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残疾人劳动就工作,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于2007年3月8日以市政府名义转发了《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新政发〔2007〕27号)。市政府及时召开了地税、财政、人行、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专题工作会议,在会议上, 市领导对各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残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为残疾人、各用人单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二是加强协作。地税、财政、残联三部门,共同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三是深入基层搞好残疾人劳动就业调查研究工作。残联要与税务、财政、工商、民政、劳动、城建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共同研究方案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尽快提交残疾人劳动就业调研报告,为我市即将出台残疾人劳动就业优惠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