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丰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机制和新途径,切实加强全县村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全面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徐残工委〔2006〕8号)的有关要求,近日,丰县残联召开各镇残疾人专职委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村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县残联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村成立残疾人协会(残协是村民间组织),村残协主席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村残协副主席、委员中要有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村残协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残协主席开展工作;村残协在村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当地公共服务设施设立残疾人之家,为本村残疾人做好服务。
会议指出:各镇残联要高度重视,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务必在3月20日前建立健全村级残疾人协会,并将《丰县村级残疾人协会成员一览表》上报县残联。县残联将于3月下旬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