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召开市直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表彰会议
2006年12月31日上午,市财政、市地税、市残联联合召开了市直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表彰会议,23家市直单位参加了会议。市残工委副主任、残联理事长张洪亮同志在会上通报了我市2005年度我市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和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况,部署了下阶段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张洪亮同志在会上强调,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实施我国宪法关于“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的规定,是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正在依法稳步推进,势头良好。他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各级残联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扎实工作、规范管理,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会议还表彰了200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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