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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残联首问责任制
[2007年07月30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一、凡遇来本机关办事的单位和群众(简称来访者),被首问的残联干部或职工都必须热情、负责地解答被询问的问题,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应负责到底。

二、对难以当场解答的问题或不属于本职责任范围内的事宜,应为来访者指引相应的办理处室或相应的人员。对超越本会机关、直属单位职责范围的有关问题,应热情、认真地作好解释工作。不准以冷漠、粗暴的态度拒绝来访者的询问。

三、因语言不文明、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原因,被来访者投诉、举报并查实的,由所在处室负责人责令向当事人道歉。

四、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按诫勉规定予以处理;对屡次不改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首问责任制由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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